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发票罪可以想象竞合吗-王昭坤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发票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想象竞合。以下从法律定义、构成要件及竞合情形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骗取税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开行为,且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虚开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其他发票”指的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开行为,且情节严重。

  2. 想象竞合的情形

    • 同一行为触犯两罪:当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虚开行为,同时符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时,即构成想象竞合。例如,行为人虚开了一份既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非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但这份发票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却具备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某些特征,或者被用于非法目的,如骗取财物等,且情节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一个虚开行为就同时触犯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如果发票在形式上或实质上被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发票罪(因为发票本质上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然而,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较为罕见,因为通常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所涉及的发票类型是明确区分的。

    • 更常见的竞合情形:实际上,更常见的竞合情形是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也虚开了普通发票。虽然这两种行为在发票类型上有所不同,但如果它们是在同一个虚开行为的过程中发生的,且都达到了相应的犯罪标准,那么也可以视为一种想象竞合的情形。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通常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犯罪情节,分别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进行数罪并罚,而不是简单地按照想象竞合来处理。但严格从理论角度讲,若能证明是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下的连续行为,也可探讨想象竞合的适用。

  3. 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发票罪的竞合情形,司法机关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犯罪情节以及发票的类型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行为人的一个虚开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且符合想象竞合的构成要件,那么司法机关会按照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即“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来处理。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司法机关会更倾向于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犯罪情节进行数罪并罚,以更全面地打击犯罪行为并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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