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 业绩要求至少5个 我放了7个 二个无效 5个有效直接废标怎么办-张勇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合同纠纷

结论:在招投标中,业绩要求至少5个,您放了7个但其中2个无效,若仅因这2个无效业绩就直接废标,这种处理方式不一定合理合法,具体需分情况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1. 关于无效业绩的认定是否合理
    • 认定依据合法性:招标方认定业绩无效需要有明确的依据,通常在招标文件中会对业绩的有效性认定标准进行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业绩需满足的特定条件,例如业绩的规模、时间范围、项目类型等,而您提供的这2个业绩不符合这些规定,那么招标方认定其无效是有合理依据的。但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模糊,招标方随意认定业绩无效,这种做法就缺乏合法性。
    • 认定程序合法性:除了认定依据,认定程序也需合法。招标方在认定业绩无效时,应该给予您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机会。如果招标方没有履行这一程序,直接认定业绩无效,那么这种认定行为可能存在程序瑕疵,您可以对此提出异议。
  2. 直接废标是否合法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当提供的业绩中存在无效业绩时,无论有效业绩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均直接废标,那么招标方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但这种规定需要合理合法,不能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除潜在投标人。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规定不合理:若招标文件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者规定不合理,仅仅因为2个无效业绩就直接废标,而您实际上有5个有效业绩满足了招标文件对业绩数量的基本要求,那么招标方的废标行为可能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招标方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其重新审查并说明废标理由;如果招标方不予理会或处理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 您可以采取的措施
    • 与招标方沟通:首先,您可以主动与招标方取得联系,了解他们认定业绩无效和直接废标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在沟通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认为有效的业绩确实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争取让招标方重新审查您的投标文件。
    • 提出异议:如果与招标方沟通无果,您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程序,向招标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中,详细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要求招标方撤销废标决定,重新评标。
    • 投诉:若招标方对您的异议不予答复或者您对答复不满意,您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您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方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您的投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