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让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首先,就业协议书(通常也被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它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用以明确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份协议是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迁转户口等手续的依据,对于毕业生来说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接下来,我们来看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的明确指示,各高校在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其中就包括“四不准”原则: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学校不得强迫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果学校只是提供就业协议书作为毕业生就业的一种选择,并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签订,同时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学校以任何方式强迫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签订就业协议书挂钩,那么这种做法就是违法的。
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答案是:学校让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本身并不违法,但前提是学校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签订,也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签订就业协议书挂钩。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原则,学生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