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受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妥善的救治和合理的待遇。以下是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工伤职工的救治和护理
及时救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于受伤较轻的职工,可以先进行简单处理;对于受伤较重的职工,应尽快将其送到有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治疗。
护理安排: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安排护理,确保职工得到必要的照顾。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当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用人单位应负责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工伤职工岗位安排及经济补偿
岗位安排: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保留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经济补偿: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则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协助事故调查和配合劳动能力鉴定
协助事故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能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应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说明。
配合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六、支付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
除了上述提到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其他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如医疗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在工伤保险未覆盖或不足的情况下)。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承担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及时救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安排岗位或支付经济补偿、协助事故调查和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支付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等。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