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建设单位认可了签证单的赶工,结算能给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工程签证及竣工结算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来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及竣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工程签证是施工合同内、合同外涉及工程投资增减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暂列金等事项的确认过程。当建设单位认可了签证单的赶工内容,这通常意味着赶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或工程量已经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确认。
接下来,我们关注结算的流程。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核。这一审核过程通常包括对工程签证单的审查,以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如果签证单已经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并且符合结算审核的要求,那么这部分赶工费用理应被纳入结算范围。
然而,结算的最终给付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
签证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工程签证单应规范、准确、完整填写,包括签证原因、需发生的工程量等具体内容,并附有相关设计变更、补充设计、技术核定单等资料。如果签证单填写不规范或缺少必要资料,可能会影响结算的给付。
结算审核的程序:结算审核通常由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审核过程中,会对签证单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再次确认。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资料或进行修正。
合同和预算的限制:结算金额还受到施工合同和预算的限制。如果赶工费用超出了合同或预算的范围,可能需要经过额外的审批程序才能给付。
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工程结算还受到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影响。如果政策或法规发生变化,可能会对结算的给付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如果建设单位已经认可了签证单的赶工内容,并且签证单符合结算审核的要求,同时没有受到合同、预算、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限制,那么结算时这部分赶工费用是可以给付的。但为了确保结算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在提交签证单时确保其规范性和完整性,并密切关注结算审核的进展和结果。如有需要,可以及时与建设单位、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