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众明确法定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界限-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行政纠纷

法定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界限主要在于法律依据、适用情形以及法律后果的不同。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区分:

一、法律依据

  1. 法定不起诉:

    •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六种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即法定不起诉。
  2. 相对不起诉:

    • 法律依据则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相对不起诉。

二、适用情形

  1. 法定不起诉:

    • 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这些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没有裁量权,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2. 相对不起诉:

    • 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
    • 在这些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拥有一定的裁量权,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法律后果

  1. 法定不起诉:

    • 一旦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即意味着案件在法律上已经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受到刑事追究。
    • 法定不起诉决定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再行起诉或审判。
  2. 相对不起诉:

    • 相对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受到刑事追究,但案件并未完全终结。
    •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处罚措施。
    • 此外,如果发现相对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四、实际案例说明

  • 法定不起诉案例:

    • 假设某犯罪嫌疑人因盗窃少量财物被捕,但经调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 相对不起诉案例:

    • 假设某犯罪嫌疑人因一时冲动与他人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对方,但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调查,该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此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等非刑罚处罚措施。

总结来说,法定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在法律依据、适用情形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法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的决定,具有终局性;而相对不起诉则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裁量决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