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项目 发了中标通知书 签订的合同价格低于中标价合法合规吗-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合同纠纷

结论:公开招标的项目发了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的合同价格低于中标价,其合法性并非绝对,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来判断。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合同价的降低是基于合理的商业考虑、双方协商一致,且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则可能是合法的;反之,则可能违法。

详细分析:

  1. 一般原则与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价款)的其他协议。这表明,原则上合同价应与中标价一致。
  2. 合法降低合同价的情形:

    • 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若出现了合理的事由(如招标方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中标方为维持长期合作关系主动提出价格折扣等),并且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后调整合同价格,同时该调整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则合同价低于中标价是合法有效的。
    • 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在合同履行前,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履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中标价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价格。经协商一致降低合同价格,这通常也是合法合理的。
    • 市场变化与成本优化:在实际操作中,因市场环境变化(如原材料价格下降)或双方对中标后的某些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从而降低成本,若这些变化是合理且合法的,那么合同价的降低也是有效的。
  3. 不合法的情形:

    • 串通规避监管: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一气,通过压低合同价来规避监管、偷逃税款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这是违法的。
    • 强迫接受低价:招标人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低价合同,这也是违法的,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他人利益。

法律建议:

  • 合规审查:在调整合同价格前,建议双方进行充分的合规审查,确保调整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透明沟通:保持沟通的透明度,确保所有调整均基于客观事实和合理理由,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书面记录:对于任何价格调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审查。

示例说明:

  • 合法示例: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中标后由于市场钢材价格大幅下降,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新的市场价格调整了合同价,且该调整未损害任何一方利益,也未违反法律法规,这种调整是合法的。
  • 违法示例:同样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中标后招标人为了降低成本,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中标人接受低于中标价的不合理价格,且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这种调整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判断合同价低于中标价是否合法,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过程、降低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利益等。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