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过了 签合同时价格还能降低吗-郭美娜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合同纠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合同时价格一般不能随意降低。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招标投标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角度

-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出,就意味着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价格等,达成了初步的一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且,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实质性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价格作为合同价款或报酬的重要部分,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所以,在签合同时随意降低价格,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从合同诚信原则的角度

- 合同诚信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已经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了价格等合同条款。如果在签合同时一方要求降低价格,而另一方不同意,这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这种行为可能会破坏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此导致合同无法签订,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等法律后果。

3. 特殊情况下的价格调整

- 虽然一般情况下签合同时价格不能随意降低,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价格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例如,如果在签订合同前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导致合同履行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基于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合同时价格一般不能降低。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要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你在合同纠纷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