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双方各一人轻微伤是否构罪-陈红于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刑事辩护

结论:寻衅滋事双方各一人轻微伤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具体情形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若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若行为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矛盾已化解,也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

法律分析

  1. 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若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两人以上轻微伤,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一方无故对另一方及其同伴进行殴打,致两人轻微伤,此情况可能会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 特殊情形:若行为人虽然导致两人轻微伤,但并非随意殴打,而是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如辱骂、恐吓等),则需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此时,不能单纯依据轻微伤结果来认定,还需考虑行为的方式、场合、次数等因素。
  2. 认罪、悔罪与赔偿

    • 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并通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且双方矛盾已经化解,那么即使行为导致两人轻微伤,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形,对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
  3. 其他严重情节

    • 在致人轻微伤的同时,如果伴随着其他严重情节,如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等,也可能被定为寻衅滋事罪。这些情节的存在会加重行为的恶性,使得原本可能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

实际案例与启示

  • 案例一: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持棍棒对乙及其同伴丙进行殴打,致乙、丙轻微伤。此案例中,甲的行为不仅导致两人轻微伤,还持凶器进行殴打,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 案例二:丁与戊因口角发生冲突,丁推搡戊致其轻微伤,后丁认识到错误,主动向戊道歉并赔偿损失,戊表示谅解。此案例中,虽然丁的行为导致戊轻微伤,但情节显著轻微,且丁已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因此不构成犯罪。

建议与指导

  • 对于行为人:若因寻衅滋事导致他人轻微伤,应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并赔偿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同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 对于被害人:若遭受寻衅滋事行为导致轻微伤,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寻衅滋事双方各一人轻微伤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行为人的态度等因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