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 重新做出期间 能不能要求赔偿-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1-31 行政纠纷

结论:在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期间,能否要求赔偿取决于多个因素,主要包括原行政处罚是否违法、是否给相对人造成了实际损害,以及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过错。满足一定条件时,受害者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详细分析:

  1. 可以申请赔偿的情况:

    • 行政处罚违法且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例如,若某行政机关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某企业作出罚款及没收产品的行政处罚,后续该处罚被依法撤销,企业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包括罚款和被没收的产品价值)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 行政机关存在过错: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处罚被撤销并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相对人有权申请赔偿。例如,若某环保部门因疏忽大意错误认定工厂废水排放超标并作出停产整顿的处罚,后经重新检测证明工厂排放达标,处罚被撤销,工厂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可申请国家赔偿。
    • 赔偿范围:赔偿不仅限于财产权的损害,还包括对人身权(如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的损害赔偿,但需以实际损害的存在为前提。
  2. 不可以申请赔偿的情况:

    • 依法不予赔偿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等。例如,若企业因自身财务管理混乱导致被误认违法而受到处罚,虽处罚后被撤销,但主要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误解,一般不能申请赔偿。
    • 未造成实际损害:若行政处罚被撤销,但未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则不能申请赔偿。例如,若某行政机关对某个体商户仅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后该处罚被撤销,由于警告本身未对个体商户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因此不能申请赔偿。
  3. 申请赔偿的途径与注意事项:

    • 协商:建议先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进行协商,尝试达成赔偿协议。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权益,并进一步提出赔偿请求。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决定、损失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权。

特殊情况的处理:

  • 若行政处罚因行政机关的过错或不当行为(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撤销,行政机关在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时应更加谨慎和公正,以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若因此给相对人造成了损害,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其他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若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期间,能否要求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满足赔偿的法定条件,即行政处罚违法、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行政机关存在过错,受害者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