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店没有谈好补偿没签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权停社保嘛-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劳动纠纷

公司无权仅因未谈好补偿且未签解除劳动合同就擅自停缴员工社保。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劳动合同关系存续角度
    只要劳动合同尚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公司就应当继续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撤店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若双方未就补偿达成一致且未签订解除协议,劳动合同仍处于存续状态。此时公司单方面停缴社保,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

  2. 从社保缴纳的强制性角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协商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而免除。即使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撤店,也需通过合法程序(如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前依法缴纳社保。

  3. 从员工权益保护角度
    若公司擅自停缴社保,员工有权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同时,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建议行动:

  •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继续缴纳社保并明确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若符合被迫解除条件);
  •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以备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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