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聘人员辞职后个人档案可以自己拿着吗-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自聘人员辞职后个人档案是否可以自己拿着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也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这是因为个人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等多方面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重要性和保密性。

对于自聘人员辞职后的情况,您的人事档案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如果您之前是在民营企业工作,并且档案已经存放在了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机构,那么在您辞职后,您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保管。

这个转递过程需要您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窗口进行办理,或者您也可以在相关的线上平台进行办理。但无论如何,档案都不能由您个人自行携带或保管。

另外,关于查看个人人事档案的问题,按规定,流动人员是不可以自行查看本人的人事档案的。如果您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可以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为您办理相关服务。

最后,我要提醒您的是,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保管、查阅、证明、转递等,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个人档案的管理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