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疾病单位给予发工资吗-李达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劳动纠纷

员工因疾病,单位在特定情况下是需要发放工资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

  1. 发放标准:

    •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以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内容,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单位需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些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若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则员工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应不低于1600元/月。
  2. 医疗期时长:

    • 医疗期的长度依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1. 能够胜任工作:

    • 若员工医疗期满后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以患重大疾病为由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2. 不能胜任工作:

    • 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先进行调岗等合理安排,并且需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5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公司应向其支付25000元(5000元/月×5个月)作为经济补偿金。

三、特殊情况:工伤认定

  • 若员工所患疾病被认定为工伤(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法律保障与维权途径

  • 若单位违反规定在医疗期内不发工资,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则需加付赔偿金(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员工亦可选择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

总结与建议:

员工因疾病单位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医疗期内外、员工能否从事工作以及是否构成工伤等因素综合判断。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若员工遇到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