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送给小三的黄金有发票可以要回来吗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银行存款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这些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夫妻二人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一方(如丈夫)未经另一方(如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如您提到的黄金)赠送给第三者(即“小三”)时,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这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的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同时,这种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关于能否要回黄金:
关于如何处理:
额外建议:
综上所述,送给小三的黄金在有发票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受赠者返还财物,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