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结算有争议怎解决”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在工程领域,特别是房屋市政工程中常见且需要细致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结算争议。
一、源头预防与合同约定
规范招标与合同编制:
- 招标人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等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清单计量单位、项目特征表述规范、完整、准确,避免模糊性表述,从而降低结算争议风险。
- 鼓励使用国家和省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理约定人工、材料等要素的价格风险幅度及调整办法,避免风险无限转嫁给承包人。
明确结算期限与支付条款: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审核期限,并列明发包人未按时完成结算审核的赔偿责任,以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 约定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不得以审计或结算审核结果未出具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
二、争议解决机制
和解与协商:
- 在结算审核阶段,发承包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和解与协商解决争议,这是最直接且成本最低的方式。
争议评审:
- 若和解无果,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争议评审解决。争议评审可由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有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组织开展,评审期限一般不超过50个工作日。
行政调解:
- 以嘉兴市为例,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理房屋市政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申请并组织实施调解。调解部门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陈述争议焦点、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必要时,调解员会到工程现场实地查勘,并作出调解意见。
- 若调解成功,调解部门会出具行政调解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公章后生效。若调解失败,调解员会宣告调解失败,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仲裁或诉讼:
- 若争议仍无法解决,当事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加强过程管理与资料审核
过程量价管理:
- 在工程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做好工程量、价、费的核对和确认工作,发生争议的应及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申请调解等方式处置。
及时审核结算资料:
-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交真实、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接收、审核送审资料,不得以单位内部制度等为由拒绝接收。
四、监管与失信惩戒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工程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
- 对发现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将认定的违约失信情况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失信记录。
综上所述,结算争议的解决需要发承包双方从源头预防、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机制、过程管理与资料审核以及监管与失信惩戒等多个方面共同努力。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处理结算争议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