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盲人是否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做自己小孩的监护人”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盲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其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主要依据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盲人作为父母,本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在这种情况下,盲人父母本身就是其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无需特别指定或协商。他们有权并应当负责照顾、教育和管理自己的子女。
如果盲人作为父母,因某种原因(如疾病、意外等)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由其配偶担任;
- 若配偶无法担任或不存在,则由父母、子女按顺序担任;
- 若父母、子女也无法担任或不存在,则考虑其他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问题:
- 如果盲人父母仍然具有监护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他们本身就是子女的监护人,无需特别指定父母作为监护人(因为父母本身就是法定监护人)。
- 如果盲人父母因某种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您希望他们的父母(即盲人的上一辈)作为盲人子女的监护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盲人的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具有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同时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如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那么他们是可以被指定为监护人的。
监护人的确定程序:
- 监护人的产生可以通过协商、指定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确定。
- 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盲人是否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做自己小孩的监护人,主要取决于盲人父母本身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盲人父母仍然具有监护能力,则他们本身就是子女的监护人;如果丧失或部分丧失监护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和条件,那么盲人的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是有可能被指定为监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