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到期,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直接单方面调岗,但满足一定条件时调岗具有合法性。 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
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随意调岗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到期,此时劳动合同终止(若用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续签过程中,用人单位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就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因为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调岗涉及到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可能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 例如,小李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未经小李同意,直接将其从销售岗位调至后勤岗位,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小李有权拒绝调岗,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或者主张相应的权益。
满足特定条件时调岗具有合法性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调岗是出于对劳动者身体状况的考虑,并且调岗后的工作岗位与劳动者的身体状况相适应,那么这种调岗是合法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比如通过绩效考核、工作成果评估等方式。在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但调岗应当具有合理性,不能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且调岗后的工资待遇等应当与原岗位相当或者符合相关规定。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例如企业搬迁、部门撤销、业务转型等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包括调岗。如果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例如,小张所在的公司由于业务调整,其所在的部门被撤销,公司经过与小张协商,将其调至另一个相关业务部门,且工资待遇不变,这种调岗就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只是以业务调整为由,将小张调至一个完全不相关且工资待遇大幅降低的岗位,小张有权拒绝,并且公司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建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到期时调岗的情况,要仔细分析调岗的原因和合理性。如果认为调岗不合法,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进行调岗时,一定要确保调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引发劳动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调岗方面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