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不可以随意按照公司制度来,需视具体情况判断公司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能否优先适用,具体如下:
- 当公司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且更严格时,可按公司制度执行
- 合法性要求:公司制定的休假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国家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的天数、待遇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制度不能低于这些法定标准。如果公司制度在这些方面与法律法规一致或者规定的休假待遇更优,那么公司可以按照公司制度来执行。
- 举例说明: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如果公司制度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7天年休假,且其他条件也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公司按照7天年休假的制度执行是合法的。
- 当公司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时,必须按照人社局规定执行
- 违法后果:如果公司的休假制度违反了国家或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部分制度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按照违法的公司制度来执行,而必须按照人社局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举例说明: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公司制度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60天,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该制度无效,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执行。
- 当公司制度与人社局规定存在冲突且无明确优先适用规则时,需综合判断
- 判断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应该适用哪个制度。例如,要看公司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的讨论,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还要看公司制度是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等。
- 处理方式:如果公司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在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公司的自主管理权,但最终仍要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会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