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商品的包装装潢侵害权利人的立体商标构成何种侵权-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他人商品的包装装潢侵害权利人的立体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具体来说:

  1. 侵权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包括了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禁止权等。立体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形式,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他人未经许可,在商品的包装装潢中使用与权利人立体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且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时,即构成了对权利人商标权的侵害。

  2.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此条款明确列出了商标侵权的多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了他人在商品包装装潢中使用与权利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3. 法律后果: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人民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同时,侵权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他人商品的包装装潢侵害权利人的立体商标,构成商标侵权。权利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