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人无儿无女,外生女(这里我理解为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我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出发,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老人没有儿子和女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不存在)的情况下,遗产的继承将不会直接由子女进行。但您提到的“外生女”,即外孙女,并不直接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子女不存在的情况下,若老人有配偶或父母在世,则他们将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若老人既无配偶也无父母在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那么遗产的继承将进入第二顺序,即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但在这个特定情境下,您提到的是外孙女,她并不直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法律点需要注意:如果外孙女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规定,外孙女是有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遗产的。这主要取决于她是否对老人进行了实质性的扶养,以及这种扶养是否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另外,如果老人在生前立下了遗嘱,并且明确指定了外孙女作为继承人,那么外孙女将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遗嘱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这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外孙女在老人无儿无女的情况下,并不直接享有继承权。但如果她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者老人通过遗嘱指定了她为继承人,那么她是有可能获得遗产的。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的效力以及实际扶养情况等。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的问题提供清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