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因交通事故休假三个月,学校是否发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若属于工伤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若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例如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学校需全额发放工资,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若不属于工伤范畴
特殊情形:事业单位教师
公立学校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病假工资发放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等规定。例如,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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