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六级伤残死亡后家属是否享受遗属待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伤残军人的伤残原因以及死亡原因。以下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六级伤残军人属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范畴。对于这类人群,其遗属在军人死亡后是否能享受待遇,主要依据伤残原因和死亡原因来判定。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
综上所述,六级伤残军人死亡后,其遗属是否能享受特定待遇,主要取决于伤残和死亡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战、因公致残且因旧伤复发死亡,遗属将享受因公牺牲军人的相关待遇;如果是因病死亡,遗属则主要获得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