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不用人了怎么办-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若用工单位不再需要被派遣劳动者,核心结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用工单位合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情形包括: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用工单位破产、经营困难、转产等);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的工作;
  •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法律后果:劳务派遣单位需为被退回劳动者重新安排工作或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务派遣单位未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主张权益。

  1. 用工单位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若用工单位无合法理由退回劳动者(如因主观偏好、非法定事由解除派遣关系),则构成违法退回。

法律后果: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 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因退回导致劳动者损失)。
  1. 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履行以下义务:
  • 为被退回劳动者重新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需劳动者同意);
  • 若劳动者拒绝重新派遣或无合适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 若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建议行动步骤:

  1. 劳动者应要求用工单位出具书面退回通知,明确退回理由;
  2. 若认为退回违法,可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
  3. 若劳务派遣单位未履行义务,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保留用工单位违法退回的证据(如规章制度、考核记录、退回通知等)。

若您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我会结合您的案件细节提供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