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未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笔录怎么写-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行政纠纷

原告未按时出庭时,诉讼笔录应如实记录缺席情况,并注明法院的处理方式。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如下:

撰写要点

  1. 记录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信息。
  2. 明确缺席事实:需写明原告未按时到庭的具体时间(如“X时X分未到庭”),并注明法院已依法传唤(如送达回证、电话记录等)。
  3. 法院处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若因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迟到,需记录原告说明的理由及法院审查意见。
  4. 笔录结尾: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并注明“原告未到庭,庭审结束”。

示例笔录片段

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地点:XX法院第X法庭  
审判人员: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张三(未到庭)  
被告:李四(到庭)  

书记员:原告张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  
审判员:现查明原告未到庭事实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本案按撤诉处理。  
被告李四:无异议。  

审判人员(签名):XXX  
书记员(签名):XXX  

注意事项

  1. 程序合法性:确保法院已依法送达传票,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笔录无效。
  2. 证据固定:若原告迟到但主张有正当理由,需记录其提供的证据(如医疗证明、交通延误证明等)。
  3. 权利告知:若按撤诉处理,需在笔录中明确告知原告可另行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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