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仲裁,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 若公司未发工资且未依法缴纳社保,可同时主张工资及社保权益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若公司既未支付工资,又未依法缴纳社保,您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
- 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如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N个月工资的补偿);
- 补缴社保(需注意,社保补缴可能需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但仲裁可确认劳动关系及补缴期间,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若公司未发工资但已缴纳社保,可单独主张工资权益
即使公司已为您缴纳社保,但未支付工资,仍构成违法行为。您可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补偿金。此时社保缴纳情况不影响工资主张,但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及工资拖欠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欠薪说明等)。
若公司未发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及工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若公司未发工资且未签合同,您可申请仲裁,要求:
- 支付拖欠的工资;
- 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 补缴社保(如需)。
操作建议:
- 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拖欠证据、社保缴纳记录(如有)等;
- 申请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
- 同步投诉:若公司未缴社保,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准备仲裁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