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不按规定发工资辞职有赔偿吗?
工伤职工因公司不按规定发工资而辞职,确实有可能获得赔偿。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经济补偿金:
- 如果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而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职工还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需协助员工申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维权途径:
- 若双方无法就经济补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等达成一致,工伤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因公司不按规定发工资而辞职,不仅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