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承担的约定效力-许振新律师|法行宝
2025-12-28 合同纠纷

合同中约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具体效力需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签订过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1. 自愿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诉讼费用承担作出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应受到法律尊重和保护。
  2.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则在发生纠纷涉诉时,双方应按照该约定来履行。
  3. 格式条款的特殊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需遵循公平原则,并对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或说明。若未履行此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在约定诉讼费用承担时,若采用格式条款,提供方需确保已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可能不被视为合同内容。

二、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与合同约定的空间

  1. 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2. 合同约定的空间: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未禁止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这为合同中约定诉讼费用承担提供了法律空间。只要该约定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冲突,即为有效。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 合同双方在约定诉讼费用承担时,应确保条款内容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例如,可以明确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因本合同产生的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等。
  2. 格式条款的提示与说明:

    • 若采用格式条款约定诉讼费用承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需确保已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例如,在合同中以加粗、加下划线等方式突出显示该条款,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对方进行明确说明。
  3. 法院裁量的考虑因素:

    • 在实际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签订过程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诉讼费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及如何执行。例如,若合同条款存在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法院可能认定该条款无效或调整其执行方式。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后果

  1. 约定无效的风险:

    • 若合同中的诉讼费用承担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则该约定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此时,诉讼费用的承担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2. 执行困难的风险:

    • 即使合同中的诉讼费用承担约定有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困难。例如,若败诉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或拒绝承担,则胜诉方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如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谨慎约定诉讼费用承担条款,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若对诉讼费用承担有特别约定,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以降低后续纠纷的风险。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