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当事人不可以不去做笔录,配合调查是法定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发生涉及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笔录。当事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情况。如果当事人拒绝去做笔录,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从执法程序角度 制作笔录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醉驾案件的重要程序环节。通过笔录可以固定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信息,为后续的案件处理提供依据。如果当事人不去做笔录,会干扰正常的执法程序,导致案件调查无法顺利进行,影响对醉驾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从法律后果角度
因此,醉驾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按时去做笔录,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如果对笔录内容有异议,可以在笔录上注明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