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结论前置如下:
一般情形下: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则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即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等)的次日。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但截止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共计11个月)。此后,用人单位虽需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不再支付二倍工资。
详细解释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一般情形的计算: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计算:
实例说明:
实例一:小张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公司未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小张于2023年1月1日满足签订条件,则二倍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2日,直至公司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实例二:小李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11个月)。自2023年1月1日起,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再支付二倍工资。
建议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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