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受伤后离职去别的公司上班,工伤相关费用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原公司已认定工伤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用人单位需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与伤残等级、当地社平工资挂钩)。同时,若原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关键点:新公司无需为船员此前工伤承担费用,但若新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船员在新公司工作期间发生新工伤的,新公司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
若原公司未认定工伤或未缴纳工伤保险
若船员离职时原公司未完成工伤认定,或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无法从基金获得赔偿,船员可向原公司主张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原公司拒绝支付,船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例外情形:若船员离职后与原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需审查协议是否显失公平(如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否则可能被撤销或部分无效。
新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仅对船员入职后发生的工伤承担责任。若船员隐瞒此前工伤史入职新公司,且新公司无过错(如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新公司无需为船员此前工伤负责。但若新公司明知船员工伤未愈仍录用,可能因未尽到劳动保护义务而承担部分责任(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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