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漏部分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有可能被退回补充侦查的,但并非绝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遗漏部分犯罪事实,且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对全部犯罪事实的认定,或者认为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来查清遗漏的犯罪事实,那么检察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为了确保案件的质量,保证对犯罪嫌疑人的公正审判,避免因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而导致错判或漏判。
从实际操作角度
从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检察院的要求,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意味着,如果遗漏的犯罪事实无法在补充侦查阶段查清,或者查清后证据仍然不足,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因此避免被起诉。
建议: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可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据,以便尽快查清案件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