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种做法存在不规范之处,可能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签订流程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各执一份。若单位仅让您填写身份证等基础信息后直接收回,未给您留存合同副本,属于程序违法。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书面合同,否则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 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时举证困难);
- 合同中可能存在未与您协商的霸王条款(如违约金、竞业限制等),损害您的权益。
您的权利与应对措施
- 立即要求补签或留存合同:明确告知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需双方各执一份”,要求单位提供盖章后的合同副本。若单位拒绝,可录音或书面留存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 收集其他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单位坚持不提供合同,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电话12333),要求单位整改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申请劳动仲裁:若因未签合同导致权益受损(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可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或其他赔偿。
特殊情况提示
若单位声称“合同需审批后返还”,需注意:
- 审批流程不应超过合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 审批期间仍需给您留存合同复印件或拍照留存;
- 若长期拖延,可能以“审批”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需按上述措施维权。
建议:优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合同并留存副本,若协商无果,及时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途径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