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初核期间,使用监委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的证据材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作为后续党纪立案的依据的。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证据的合法性
监委(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调取证据的行为具有法律授权。在案件初核阶段,监委为了查明事实、收集证据,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材料。这些调取的证据材料,只要其收集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靠,就具有合法性,可以作为后续党纪立案的依据。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在案件初核期间调取的证据材料,如果与后续党纪立案所涉及的违纪行为具有关联性,即能够证明或反驳违纪行为的存在、性质、情节等,那么这些证据材料就可以作为党纪立案的依据。
三、证据的充分性
虽然初核阶段调取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后续党纪立案的依据,但还需要考虑证据的充分性。证据的充分性是指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能够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在党纪立案时,需要综合评估初核阶段调取的证据材料是否足够充分,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对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四、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五、法律后果
如果初核阶段调取的证据材料被作为后续党纪立案的依据,并最终认定了违纪行为,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党纪处分。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等五种形式,具体处分种类将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
总结来说,案件初核期间使用监委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的证据材料,在符合合法性、关联性和充分性的条件下,是可以作为后续党纪立案的依据的。但在具体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重证据的保存和保管,并综合评估证据的证明力。如果您在党纪立案或证据调取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