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职申请通过了,到期就可以走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果主动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这一规定旨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缓冲期,以便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减少劳动者突然离职对用人单位的冲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离职申请已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提交了书面离职通知,那么在通知期满后,您是有权离职的。这意味着,一旦三十天的预告期结束,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即正式解除,您无需再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
然而,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您在预告期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日期或工作交接等事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新的协议,那么您应当按照新的协议来执行。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预告期内提前为您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且这一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之前的约定,那么您也可以提前离职。但这种情况通常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用人单位需要确保不会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如果劳动者提前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用人单位在预告期内提前办理解除了劳动合同手续,但这一行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且劳动者也同意提前离职,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提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离职申请已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提交了书面离职通知,那么在通知期满后,您是可以离职的。但如果您在预告期内与用人单位有新的约定或协商,或者用人单位提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行为存在争议,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