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入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效力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完成,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如劳动者因故无法亲自到场等,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代签的现象。
对于代签的劳动合同,其效力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事前有授权: 如果劳动者事前有明确的书面授权或者视频录音、文字等可以证明的证据,授权他人代为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代签行为是有效的。因为代签实质是民事行为的委托代理,代理人依据劳动者的委托,以劳动者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劳动者。
事前未授权,但事后追认: 如果劳动者事前未授权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但事后对代签的劳动合同内容表示认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这种代签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
事前未授权,事后也未追认: 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事前授权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事后也没有对代签的劳动合同内容表示认可,那么这种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法体现劳动者的真实意愿,无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若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
如果您发现自己入职时劳动合同并非本人签字,且您没有授权他人代签,也未对代签的劳动合同内容表示认可,那么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