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职工子女是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是否还可以参加(相关福利或政策)”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政策或福利内容。不过,从您提供的两个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这个规定主要是关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及抚恤金领取条件的。根据该规定,工亡职工的子女如果未满18周岁,是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但一旦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们就不再符合领取抚恤金的条件。因此,在这个特定情境下,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子女是不符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的。
接下来,我们分析《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这个政策主要是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相关假期的规定,如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等。这些假期的享受条件主要与生育行为、子女年龄以及父母年龄等因素有关,而与子女是否在校或是否年满18周岁无直接关联(但育儿假明确是针对子女三周岁以内的父母)。不过,从整体来看,该政策并未提及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子女可以享受哪些特殊福利或政策。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您有其他具体的政策或福利内容想要了解,或者您的情境与上述分析有所不同,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以便我能给出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