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前提:在他人主动跑动过程中撞到自己,导致其自身受伤的场景下,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结论与分情况说明:
若您无过错(如正常行走、静止站立等)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您完全遵守交通规则或处于合理活动范围(如人行道行走、商场内正常通行),对方因自身跑动未注意安全导致碰撞受伤,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由对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若您存在过错(如突然变道、停留于危险区域等)
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例如:
若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故意碰撞、醉酒跑动等)
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若对方因酒后失控、恶意挑衅等主观故意导致碰撞,您完全免责,对方需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关键证据提示: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碰撞地点、双方行为状态等),可提供具体信息以便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