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该行为是否合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老人已授权他人代为取款且手续完备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及《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若老人事先通过书面委托书、公证授权书或银行指定格式的授权文件,明确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取款业务,且代理人携带老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存折/银行卡,则银行有权办理取款。此情形下,代理人取款行为完全合规。
若未取得合法授权或手续存在瑕疵
若代理人未取得老人明确授权(如仅口头委托),或未同时提供老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银行未严格审核授权文件真实性(如未核对签名、未留存复印件),则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风险:
特殊情形:老人已去世但未注销账户
若老人已去世,其存款属于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需凭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办理继承过户后,方可取款。若未完成继承手续即取款,属于无权处分,银行有权拒绝办理;若银行违规办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代理人则可能因侵占遗产被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