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在外地银行上班并计划辞职后档案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相关规定,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这意味着,您在辞职后,有几种选择来处理您的档案。
如果新工作单位在户籍地:
- 若您在青岛老家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并且新工作单位有接收档案的权限(如国企、事业单位等),那么您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申请将人事档案从上海的工作单位转递至青岛的新工作单位。
- 如果新工作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或者您尚未确定新工作单位,您可以将档案转递至青岛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进行保管。
如果新工作单位不在户籍地:
- 若您计划在其他城市工作,且新工作单位有接收档案的权限,您应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
- 若新工作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或者您希望将档案保留在更便于管理的地点,您也可以考虑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未就业情况下的档案处理:
- 如果您辞职后暂时未就业,建议您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这样,在您找到新工作时,可以方便地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工作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具体操作步骤:
- 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与上海的工作单位确认档案转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 联系青岛的新工作单位或当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了解档案接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 根据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要求,准备并提交档案转递申请及相关材料。
- 等待档案转递完成,并确认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已收到您的档案。
此外,如果您在档案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您可以致电户籍地或新工作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和咨询。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澄清,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