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没申请司法鉴定 又不能确定责任 怎么处理-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行政纠纷

在原被告均未申请司法鉴定且无法确定责任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0条,若案件事实涉及专门性问题且直接影响责任认定,法院可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例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若双方均未申请鉴定,但争议焦点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可主动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2. 通过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定责任
    若法院认为无需启动鉴定程序,或鉴定无法得出明确结论,则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通过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定责任归属。具体而言:

    • 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若原告主张被告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且无法通过鉴定补强证据的,法院可能驳回原告诉求。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未申请质量鉴定,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主张存在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等),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且无法通过鉴定补强证据的,法院可能认定被告需承担责任。例如,在侵权纠纷中,被告主张原告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损害发生,但未申请因果关系鉴定,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在双方均无过错且无法确定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在共同危险行为纠纷中,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但可确定损害系由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为所致,法院可能根据各方经济状况、损害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责任分担比例。
  3. 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纠纷
    若法院认为通过鉴定或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均无法妥善解决纠纷,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6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可引导双方就责任分担、赔偿金额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若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建议:在诉讼过程中,若涉及专门性问题且直接影响责任认定,建议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以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不利后果。若对责任认定或诉讼程序存在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