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三期矽肺二级伤残大部护理住院治疗期间享受伤残津贴期间去世算停职留薪期-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12-01 劳动纠纷

结论:老公三期矽肺二级伤残大部护理且在享受伤残津贴期间去世,这种情况不算停职留薪期。以下是详细分析:

停职留薪期与伤残津贴的概念及区别

  1. 停职留薪期
    • 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目的主要是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初期,能够安心养病,不会因为暂停工作而影响基本生活。
    • 停职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伤残津贴
    • 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后,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一种长期待遇。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也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支付是基于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且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

本案情况分析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老公已经被鉴定为三期矽肺二级伤残,并且已经进入大部护理状态,同时正在享受伤残津贴。这表明其工伤治疗已经结束,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已经完成,并且已经根据伤残等级开始享受相应的长期待遇。此时,他已经不再处于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阶段,所以不符合停职留薪期的定义。

去世后的相关待遇

老公去世后,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而不是继续享受停职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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