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发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货21000元卖21200元正常开票是合法的。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 从增值税角度
-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这个案例中,进货21000元,销售21200元,增值额为200元。
-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相应的税率(如13%、9%等,具体取决于货物类型)计算销项税额,以21200元为含税销售额计算出的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申报纳税,同时可以抵扣进货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只要整个过程符合增值税的申报缴纳规定,正常开票就是合法的。
-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照征收率(如3%,目前有优惠政策为1%)计算应纳税额,以21200元为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正常开具普通发票也是合法的。
- 从发票管理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这个案例中,销售货物收取了21200元款项,有义务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 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只要按照这些要求,以实际的销售金额21200元如实开具发票,就是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
- 从税务合规角度
- 整个交易过程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即确实存在进货和销售的行为,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不能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例如为了套取资金、骗取税收优惠等目的而虚构交易开具发票。
- 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如进货合同、销售合同、付款凭证、货物出入库单据等,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便于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如果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的业务往来、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那么即使开票金额看起来合理,也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税务法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