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中存在虚假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让对方拿出证据 怎么写-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1-28 行政纠纷

在执行异议中发现虚假诉讼,可通过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证据或依职权调查取证来应对,具体操作及文书要点如下:

一、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证据的法律依据与操作路径

  1.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若对方主张的事实明显缺乏证据支持(如虚构债务、伪造合同等),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其控制的关键证据(如原始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 操作步骤

    • 提交书面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责令提交证据申请书》,明确需对方提交的证据名称、内容及与案件的关联性。
    • 说明理由:重点阐述对方涉嫌虚假诉讼的初步证据(如时间矛盾、金额异常、当事人关系异常等),并说明该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作用。
    • 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若对方拒不提交,可同时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如调取银行流水、公证文书等)。

二、《责令提交证据申请书》核心内容与模板

  1. 文书结构

    • 标题:责令提交证据申请书
    • 申请人信息: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代理律师信息(如有)
    • 被申请人信息:对方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交XX证据(如“2020年5月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转账凭证”)
    • 事实与理由:
      (1)简述执行异议案件背景(如案号、执行标的、异议请求);
      (2)指出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虚假嫌疑(如“被申请人主张的100万元借款无转账记录,仅提供手写收条”);
      (3)说明需提交的证据对查明事实的关键性(如“转账凭证可直接证明借款是否实际发生”);
      (4)引用法律条文(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八条)。
    • 此致:XX人民法院
    • 申请人签名/盖章:日期
  2. 示例片段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主张的借款关系缺乏基本证据支持,涉嫌通过伪造合同虚构债务以逃避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申请人作为合同持有方,有义务提交转账凭证等原始证据。若其拒不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关键风险提示与应对策略

  1. 证据充分性要求
    申请需以“初步证据”为基础,避免空口指控。例如:

    • 若对方主张现金交付,可要求其说明资金来源(如银行取款记录);
    • 若合同签名存疑,可申请笔迹鉴定。
  2. 对方拒不提交的后果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九十五条,若证据由对方控制且其拒不提交,法院可推定申请人主张的事实成立(如“被申请人未提交转账凭证,法院可认定借款未实际发生”)。

  3. 同步启动刑事举报
    若虚假诉讼情节严重(如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串通伪造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程序固定证据,形成“民刑交叉”压力,迫使对方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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