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劝退员工却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且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排挤不想继续待下去,这种情况下员工有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关于公司劝退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公司劝退的法律性质:
- 公司劝退员工,本质上是一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员工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若员工拒绝,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法律义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出具相关证明。
员工应对策略:
- 若公司劝退且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员工可以明确要求公司履行其法律义务。若公司仍拒绝,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出具证明。
二、关于工作中被排挤
排挤行为的法律定性:
- 工作中被排挤可能构成职场欺凌或歧视,但具体是否违法需根据排挤的具体行为和后果来判断。若排挤行为导致员工工作环境恶化、精神压力增大,甚至影响到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可能构成违法。
员工应对策略:
- 员工可以尝试与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沟通,反映排挤情况,寻求解决方案。
- 若内部沟通无果,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排挤待遇,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关于员工不想继续待下去的选择
员工主动离职:
- 若员工因公司劝退、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工作中被排挤等原因不想继续待下去,可以选择主动离职。但需注意,主动离职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除非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员工被迫离职与经济补偿:
- 若员工因公司劝退且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工作中被排挤等违法行为而被迫离职,可以视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具体行动建议
与公司协商:
-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
- 在协商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劝退的书面通知、排挤行为的证据、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寻求法律援助:
- 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维权途径。
投诉或申请仲裁:
- 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履行其法律义务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面对公司劝退、不愿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及工作中被排挤的情况,员工应保持冷静,明确自己的法律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