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能否拿居间费(这里主要讨论的是类似“挂证”取酬的情况,因为居间费通常与中介服务相关,而“挂证”取酬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是一个较为敏感且常见的问题,我们以此为例进行详细解答)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能”或“不能”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地区规定以及行业规范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经组织批准,将个人资质证书(如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等)通过出借、出租等违规方式挂靠到相关单位,用于资质达标、资质升级,并获取报酬,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挂证”取酬,是违反廉洁纪律和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例如,在您提供的案例中,阮某作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经组织批准将资格证书挂靠到外省企业,并领取报酬,就违反了当地对兼职取酬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关行业、领域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然而,如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支持和鼓励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到业务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兼职,并将个人资质证书注册用于执业,这种技术性兼职是被允许的,并且不应认定为违纪。这种兼职行为有利于促进人才和智力的“充分流动”,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可能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取酬行为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可能明确禁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等经营性单位兼职取酬,而有些地方则可能没有这样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在判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能否拿居间费或“挂证”取酬时,必须充分考虑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的具体规定。
最后,如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挂靠单位谋取利益,并在挂靠单位并不需要相关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将其资格证书挂靠到相关单位并领取报酬,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权钱交易,应按照受贿行为论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能否拿居间费或“挂证”取酬,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地区规定以及行业规范来综合判断。如果确实需要兼职或挂靠证书,建议事先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