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哪些情形可以协议出让土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在特定情形下进行的,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非经营性用地且单一意向者:
- 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如果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那么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
原划拨或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
-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如果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并且经过依法批准,那么也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则除外。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如果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并且经过依法批准,同样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同样,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则不能协议出让。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
-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申请续期时,如果经过审查准予续期,那么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继续使用土地。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的其他情形:
-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
特别提醒:
- 协议出让必须公示,包括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以确保公开透明。
- 如果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将终止。
- 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