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到法院未过诉讼时效。下面是我的分析:
一. 诉讼时效的适用
- 一般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本案情况:男方给完女方彩礼后双方未领证,若男方认为存在财产纠纷,其诉讼时效应从男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由于问题中未提及男方具体何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仅提及“现在过去了六年”,因此无法直接判断是否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但考虑到男方现在提起诉讼,我们可以合理推断男方是在认为其权利受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起诉讼的。
二. 彩礼的性质与返还
- 彩礼性质:彩礼通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双方未结婚,则赠与的目的未实现。
- 返还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 结合诉讼时效与彩礼返还
- 既然男方现在提起诉讼,且未提及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认为男方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
- 同时,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男方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彩礼未过诉讼时效,且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建议男方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双方未领证的证明等,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