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接收开除公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原单位怎样出具交接手续-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5-11-1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新单位接收被开除公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时,原单位应如何出具交接手续,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被开除公职等情况需要转递档案时,原管理单位(即原单位)应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来处理。

一、原单位处理流程

  1. 作出结论意见或处理处分:

    • 原单位需要对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作出正式的结论意见或处理处分决定,并明确记录在档案中。这是档案转递前的重要步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保密审查:

    • 在档案转递前,原单位还需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档案中不包含任何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或者确保这些信息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在转递过程中泄露。
  3. 档案整理与封装:

    • 原单位应整理被开除公职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学籍档案、入党材料、转正定级材料、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现实表现证明、婚育证明以及离职文件等。
    • 整理完毕后,应将档案进行封装,并确保封装过程符合档案管理规定,防止档案在转递过程中受损或丢失。

二、出具交接手续

  1. 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

    • 原单位应开具一份正式的档案转递通知单,明确记录被开除公职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编号、转递原因、转递日期以及接收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 这份通知单是档案转递的重要凭证,也是新单位接收档案时核对信息的重要依据。
  2. 密封档案并加盖公章:

    • 在将档案封装完毕后,原单位应在档案袋上加盖公章,以证明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 同时,确保档案袋上的封条完好无损,防止在转递过程中被私自拆封。
  3. 通过正规渠道转递档案:

    • 原单位应通过机要交通或者转档单位派专人一次性全部转送档案至新单位,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 严禁通过邮寄、快递或自带等方式转送档案,以免档案在转递过程中受损或丢失。

三、新单位接收流程

  • 新单位在收到档案后,应仔细核对档案转递通知单上的信息与实际收到的档案是否一致。
  • 确认档案完整无误后,新单位应出具接收回执给原单位,以完成档案的正式交接。

综上所述,原单位在处理被开除公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转递时,应遵循严格的工作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通过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密封档案并加盖公章以及通过正规渠道转递档案等步骤,为新单位提供清晰、详细的交接手续。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