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仅因在公司上班却没有实际工作但有社保,不能直接起诉要求返还工资,不过需分情况具体分析。
- 劳动关系真实存在且有约定工资
- 如果与老公公司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并且双方对于工资有明确的约定(例如劳动合同中写明了工资标准)。即便实际没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安排,从法律层面来讲,公司依然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因为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包括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并获取报酬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而不是起诉返还工资(这里不存在返还工资的合理依据,反而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 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公司以没有实际工作为由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5000元工资。
- 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或虚构劳动关系
- 若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比如公司主张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只是出于某种原因(如帮助挂靠社保等)而建立了形式上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如果最终确认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那么公司之前支付的所谓“工资”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此时公司可以要求返还。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起诉要求返还工资,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合法依据获取工资(在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
- 例如,公司为了满足某些政策要求,与劳动者协商挂靠社保,每月给劳动者一定金额的钱(形式上类似工资),但实际上劳动者并未为公司提供任何劳动,也不受公司管理。后来公司发现这种操作存在风险,要求劳动者返还之前给的钱。如果经过仲裁或诉讼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能需要返还这些钱,但这不是劳动者起诉要求返还工资的情况。
-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争议
-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虽然安排了工作,但劳动者认为没有实际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内容与约定不符,从而认为公司不应支付工资或者应少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的管理规定等因素。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要求公司支付差额工资等,而不是起诉返还工资。
- 例如,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但公司实际只让劳动者做一些简单的文件整理工作,劳动者认为公司应按照市场营销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公司只按照普通文员的工资标准支付。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