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 行贿罪的定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主观方面:行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
- 客观方面:行贿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给予财物的行为,且该财物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的。
二. 本案情况分析
- 主观意图:家属的初衷是托人在监狱里办事,但并未明确说明是为了谋取何种不正当利益,且最终事没办成,钱也退回来了。这表明家属并没有通过给予财物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明确故意。
- 客观行为:虽然家属有托人办事并给予财物的行为,但钱款最终被退回,说明并未形成实际的财物给予。且没有证据表明家属的此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 法律判断
根据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家属的行为并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标准。首先,家属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其次,虽然家属有给予财物的行为,但钱款最终被退回,未形成实际的财物给予,且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综上所述,家属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